2010年3月24日 星期三

條約型戰艦

  条約型戦艦(日文維基)

 1922年華盛頓裁軍條約締結後,至1936年倫敦裁軍條約失效間,締約國建造或計劃的戰艦。由於日本確保陸奧的代償,依戰艦擁有比例,美國增造二艘科羅拉多級戰艦,英國則新設計二艘納爾遜級戰艦。條約規定列強十年間不得建造戰艦,但期滿後可就艦齡滿二十年以上的舊式戰艦建造替代艦,於是日本有金剛代艦,英、美也有新戰艦計劃,但隨1929年全球金融恐慌與1930年倫敦裁軍條約成立而未實現。1936年日、義退出二次倫敦裁軍條約會議後,由英、美、法三國締約,維持戰艦個艦噸位與備砲的限制,直到二次世界大戰爆發。

 條約型戰艦一詞,由來已久,就小生所知,福井静夫<世界戦艦物語>(光人社、1993年) 造艦史をかざる戦艦一二タイプについて(初出:潮書房<丸>1972年2月号)其中一節就是‘條約型戰艦’(p88~p90),可是比起條約型巡洋艦(也就是重巡洋艦),使用度與接受度不高也是事實。因為比起條約型巡洋艦反應列強工業能力與戰術需求的多樣化設計和豐富的戰史,條約型戰艦如果依日本的習慣,算到倫敦裁軍條約為止,實際建造的只有英國納爾遜級,甚至把義大利加富爾級戰艦大改裝(1932~1937年)勉強算進去也不過二級而已,無怪乎日本曾有人以「網上搜索找不到維基以外的使用例」為由提案削除。

 中文維基版雖然簡短,但連美國北卡羅來納級、法國敦克爾克級等也列入,顯然以二次倫敦裁軍條約為準,不過義大利的維內托級怎麼樣也不算是條約型戰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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